我蘇網訊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級層面關于政務誠信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,進一步深化江蘇政務誠信建設,近期,省政府修訂并實施了新的《省政府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》。7月12日,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《實施意見》進行解讀。
《實施意見》修訂過程中,緊密結合江蘇實際,針對當前政務誠信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,注重把握以下三點:一是加強信用管理、二是堅持獎懲并舉、三是注重工作落實。
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彭大剛介紹,修訂后的《實施意見》共五部分21條:
總體要求確定了到2025年全省政務信用管理體系和政務誠信監督體系更加健全、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和失信責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、政府部門信用信息記錄全覆蓋、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取得積極進展、全省政務誠信水平顯著提高等主要目標。
建立健全政務信用管理體系
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、建立健全政務信用記錄、推進政務信用信息公開和應用、實施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、健全信用權益保護機制。
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
聚焦與市場主體投資、創業、生產、經營活動較為密切以及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政府行政行為,加強政府采購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、招標投標、招商引資、地方政府債務、統計、鄉鎮和街道等七大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。
構建廣泛有效的政務誠信監督體系
建立政務誠信專項督導機制、橫向政務誠信監督機制、社會監督和第三方機構評估機制。
健全保障措施
加強組織領導、完善制度建設、推進試點示范。圍繞守信踐諾機制建設、基層治理等方面,積極開展先行先試和試點示范,探索政務誠信建設新路徑、新模式,及時總結推廣典型做法和創新舉措。
記者/黃磊 實習生/呂晗